东方养老目标2040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 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原标题:东方养老目标2040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 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为了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本情况与运作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特对相关风险提示如下,请认真阅读。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至该日3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3年后的年度对日之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投资的人能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属于养老目标基金,采用下滑曲线模型动态调整组合的资产配置,即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比例将遵从下滑曲线设计的资产配置比例与组合可调整的上下限范围,如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超过上下限,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做调整。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述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中明确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在60%以上或 2) 最近四个季度季报中的实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全部在60%以上。
根据生命周期假说,投资者应该依据其整个生命周期的资产和收入对储蓄和消费进行总体设计。在青壮年时期,投资者收入可持续性强、风险偏好较高、风险承担接受的能力较强,可以将较多资产投资到高风险资产以实现资产的增值;在临近退休时期,随着投资者资产的增加和收入可持续性的下降,风险偏好以及风险承担接受的能力下降,需要逐步降低投资风险;到退休之后收入为零,风险的容忍度较小,因此就需要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来保障资产安全,此时的高风险资产比例下降到最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政策调整、市场变化、模型参数假设变化等因素,对下滑曲线进行适度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里面更新。
本基金基于下滑曲线确定组合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及上下限后,在组合风险预算的约束下对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适当的战术性调整。战术性调整不改变组合的风险特征,目标是逐渐增强组合的收益,或降低市场波动对组合造成的回撤,优化组合的长期风险收益比。
本基金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策略,结合基本面、估值面、流动性、情绪面、风险指标等多维度因素对比分析大类资产的趋势强弱和风险收益特征。对经济周期与货币政策周期等其他影响市场状态的因素,投资团队将结合定性研究进一步分析各类资产在不同阶段的性价比,补充量化模型对市场的评估。综合考量后,在坚持多元资产配置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当超配处于上涨的趋势或者风险收益比更高的资产,适当低配处于下降趋势或者风险收益比更低的资产。
本基金采用定量筛选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基金的优选。除对基金收 益能力进行研究之外,还将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的合规运作情况做跟踪分析,优选出运作合规、投资风格清晰、长期风险收益比良好的基金。
定性评价部分针对缩小后的基金样本池内的基金,投资研究人员对其进一步分析,通过归因模型对基金收益进行拆分与检验,结合调研或其他公开资料分析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与风格,判断基金投资思路与投资行为的一致性,优选“言行一致”且投资风格稳定的基金经理的产品做配置。
对于非权益类子基金,主要是债券型基金和非权益类混合型基金,优选长期风险收益比领先的标的。在量化指标层面,结合量化模型与归因分析,重点考察各基金相对于各类债券指数的超额收益、券种选择能力、最大回撤等指标。在定性分析层面,关注基金经理和债券研究团队的投资研究理念和识别与把控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
通过分析宏观经济情况、财政货币政策取向、市场流动性状况、信用风险水平等,在利率债、信用债以及可转债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等几类券种之间做出合理的选择及合理搭配,选择估值合理或被低估的个券,在尽量规避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获取资本利得和票息收益。
跟踪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对利率曲线做到合理预测,根据利率曲线的变化做到合理配置,预估利率上行时缩短久期、预期利率下行时拉长久期,搭配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策略,通过久期的合理变化提升组合底仓收益。
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宏观经济情况下适当参与信用债投资,严控组合持仓个券的信用等级以及组合整体的信用风险。个券选择方面,对偿债主体的ROE、资产负债率、流动性等进行深入分析,精选盈利能力和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的主体。
可转债同时具备正股上涨带来的收益进攻性和债底带来的回撤保护。首先通过精选优质正股标的,降低转债的信用风险,增强博弈上升空间;然后结合组合风险目标与市场行情,调整组合的攻防比例。牛市从进攻属性出发,考察正股的行业景气度、股票弹性、成长性和转债的股性、转股溢价率等角度增强组合的进攻性,享受正股上涨带来的收益。熊市从防御方面出发,考察正股的行业、规模、盈利稳定性、估值等,以及转债的期权价值、纯债溢价率等,增强组合的防御属性。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类似,也同时具备正股上涨的进攻性和债低带来的下跌保护,不同的是可交换债券的正股不是发行人自身的股票,而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对可交换债券的投资策略,除了要关注发行人自身的信用资质、确定债底价值,还需要研究正股对应的目标公司的盈利状况和成长性,以确定正股弹性。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来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未来,如果港股通业务规则发生明显的变化或出现法律和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模式,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随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拥有非常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和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别的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6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5%,投资于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日期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基金的投资风格相应的从“进取”,转变为“稳健”,再转变为“保守”,权益类资产比例及风险收益水平逐步下降。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和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本基金的认购费由投资人承担,应在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资产,大多数都用在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在目标日期到期前后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1)在目标日期之前(含该日),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转型前申购本基金,至转型日持有基金份额不足3年的,在转型日之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3年持有期限制,结合实际持有期限计算赎回费,且赎回费参照转型后费率收取。
在目标日期(含当天)之前,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90%年费率计提;在目标日期之后,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但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发行或运作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管理人所发行或运作管理的证券投 资基金的部分,如为负数取零)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1)利率风险:对于股票投资而言,利率的变化将导致证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准等发生明显的变化,同时改变市场参与者对后市利率变化方向及幅度的预期,这将直接影响证券价格发生明显的变化,进而影响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对于债券投资而言,利率的变化不仅会影响债券的价格及投资者对后市的预期,而且会带来票息的再投资风险,对基金的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届满后,投资者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年内无法赎回相关基金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本基金管理人将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若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超出比例的申购申请。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能够准确的通过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另外,在出现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情形时,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申请赎回的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能够准确的通过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巨额赎回的情形及解决方法”中“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部分的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拥有非常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和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别的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上述资产均存在规范的交易场所,运作方式规范透明,从市场历史数据来看,具备良好的流动性。本基金针对各类投资标的的流动性特点进行分散投资,根据法律和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作出调整7个工作日内可变现资产的配置情况,确保投资资产处于较高的流动性。当基金组合资产中 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不足支付当日净赎回申请所需资金时,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按比例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入资产的人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在此情形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赎回基金份额或延迟取得赎回款项的风险。
②在出现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情形时,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申请赎回的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具体措施请见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1)管理风险:指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等主观因素的限制而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而产生的风险,或者由于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风险。
(2)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若届时的法律和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4)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相互连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和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异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5)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有存托凭证,除与其他可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大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根据交易所就资金前端额度控制的有关要求,基金管理人(交易参与人)按照前一交易日日终的相关这类的产品的合计资产总额作为每个交易日申报的最高额度,并与基金托管人(结算参与人)明确约定额度申报事项。由于交易所就资金前端额度控制的规定,从而有几率存在影响本基金财产收益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