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请求批阅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事务技能用房可行性研讨陈述的函》(台公函〔2025〕9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护社会安定安稳,服务人民群众,经研讨,原则赞同项目建造,详细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事务技能用房(项目代码-04-01-789083)
项目新建事务技能用房1栋,总建筑面积17870.73平方米,其间:地上建筑面积11270.73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410.0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860.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00.00平方米。首要建造内容有土建装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美化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项目预算总投资29405.64万元,其间工程费用12979.27万元,工程建造其他费15689.98万元(含建造用地费13941.36万元),预备费736.39万元。项目建造资金由福州市财务统筹安排(含台江分局原址征收补偿),届时分年度依照本钱预算将资金列入财务预算。
依据投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建造项目招投标办理详细规定,项目单位请求勘测、规划、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造有关的重要设备资料采纳公开投标方法发包,其投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厉依法依规仔细安排而且展开招投标活动。
项目单位托付展开社会安稳危险剖析,项目评价主体福州市公安局对项目社会安稳危险剖析做评价,赞同项目社会安稳危险等级为低危险。请项目单位仔细落实各项危险防备和化解办法,实在保护群众利益,保证项目顺畅施行。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依据评价陈述和专家组定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托付有相关资质的规划单位编制初步规划文件,报我委批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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