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北苑支行 ●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6,600.00万元
●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名字: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2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赞同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能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月2日,公司子公司中际联合(北京)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装备”)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北苑支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人民币6,6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接着来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上述打理财产的产品于2025年1月31日到期,并于2025年2月5日收回本金人
民币6,6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0.89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4,009,433.7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69,340,566.2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公司已与保荐人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控风险,对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打理财产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也许会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一定的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依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假如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做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2025年2月6日,公司子公司中际装备认购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北苑支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6,600.0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本次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上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日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际装备委托的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上述现金管理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截至2025年2月7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打理财产的产品余额为人民币6,600.00万元。公司最近一期(即2024年9月30日)负债总金额为76,114.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32%,处于合理水平,公司不存在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情形。从负债结构看,公司应当支付的票据、应该支付的账款、合同负担债务合计占负债总金额的比例为86.32%,无银行借贷,公司负债主要系经营往来形成,结构合理。
公司为充分的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打理财产的产品。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赞同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能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